存在了将近60年的中国劳教制度

曾发起"千万公民大联署废除劳教签名"活动的杭州王成律师认为,劳教行政法规完全违反《宪法》和《立法法》,应当彻底废除,释放所有在押人员,给予他们国家补偿,并追究冤假错案的刑事责任。

【录音】按照我作为一名律师的理解来讲,从2002年中国的《立法法》通过之后,劳教本身作为一个行政法来讲,跟上位法冲突,当时就已经失效了。到现在又被判处劳教的人,国家就应该对他们承担赔偿责任。劳教人员在劳教所里面因不正常的原因被打伤打残,甚至被打死的话,作恶的人员就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来讲,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新华社称,"近些年来,劳教制度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官员滥用的'维稳'工具之一"。2008年美国国务院、国会美中委员会表示,中国的劳教所里被关押者中一半以上是法轮功学员。曾获"欧洲律师人权奖"的中国著名人权律师李和平也指出,法轮功和地下教会等信仰团体、因不公而上访人士、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占了劳教所很大比重。他认为目前民意所趋,官方不得不提出劳教改革来平息民愤。

【录音】在中国被劳教的人确实不少,这几个群体都有被劳教的人,并且还比较多。整个劳教制度都是一个违法违宪的,是应该废除的,那么他们的羁押都是一种犯罪、非法拘禁,所以他们在非法状态下所被限制的人身自由,都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劳教它的违法性现在是法律人、媒体、学者都把它批得体无完肤,都讲劳教制度已经罪恶滔天了,它的存在说明中国依法治国也都是一个空话。官方要对劳教进行废除、或者改革啊,我觉得是不得不,因为时代潮流到了这里。

北京著名维权律师兰志学则认为,劳教制度是中共用来暴力执政的政治工具,如果不是无条件废除,并全面追责的话,所进行的一切改革都是在骗人。

【录音】前些日子,我跟董律师去黑龙江的齐齐哈尔劳教所,那不就是死了一个大法弟子,被跳楼。我们前天会见,第三天我们回来就得到消息了,让我非常惊讶的事情。实际上这么多年他就用这个劳教制度来迫害信仰者和在民主方面有异议的人士,劳教制度它有一个方便条件,不经过审判,也不经过程序,直接可以把一个人任意限制自由几年。这么方便的条件他不可能舍弃。用矫治行为的一种方式来代替劳教制度,那是同一回事情,不还是针对异见人士和修炼者吗?是披着矫治的外衣,继续去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我对这个事情从来没有一丝的幻想。

中共官方数据称,截至2008年,中国还存在350座劳教所,先后五百万人被劳教。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朱婉琪表示,现在是中国受害民众对中共全面究责与索偿的时候了。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宋月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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