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 人的本质就是自由

人的本质就是自由

党治国 

美国总统布什在 2005 20 日 的就职演说中提出:"世界和平的最大希望在于把自由扩展到全世界。"他强调"没有自由,就没有正义,没有公民的自由就不存在人权。"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自愿选择枷锁,自愿选择仰人鼻息的生活。为什么人人都渴望自由,甚至认为"不自由,毋宁死",置自由于生命和爱情之上呢?"因为他们拥有创造天地之神的形 象"。上帝是自由的,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具有自由意志的人 ,这乃是基督教的最根本教义,也是现代文明的源头。 

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是圣人文化。圣人文化认为,唯圣人无所不知,而小民则生性愚蠢,只能重复圣人的思想,一切行动都必须遵守圣人的教导,听从圣人的指示。 人民永远不应该有任何自由的奢想。基督教文化则相反,认为只有上帝是万能的,而每个人作为受造之物都是平等的,人人平等的权利从创造他们的上帝而来。每个人不但都是有限的,而且都背负着原罪,因而没有什么人应该高居于他人之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用特殊材料造成的"命定的统治者。《独立宣言》开宗明义地指出:"人人作为受造之物都是平等的"。这振聋发聩的大音翻译成中文,变成了连特权者也能接受的"人人生而平等",与原意大相径庭。按照原意,人人作为受造之物始终都是平等的,如果发现了现实世界的不平等,必定是有限而又有罪的人类自己造的孽。"人人生而平等"的曲译只抽象地承认每个人刚一生下来都是平等的,至于后来的不平等,不过是各人后天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只能怪自己懒惰无能。按照基督教文化,每个人的自由权利都是天赋的,不可剥夺也不可让予。按照圣人文化,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自由就是认识并安于自己被奴役命运的"必然性",从思想到行动,万不可越雷池半步。 

 

许多中国人在长期的奴役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弱智兼奴性的思维方式。一听到别人说自由,就赶紧声明说;"自由都是相对的呀!"惟恐受到自由的牵连;一听到别人说平等,就赶紧反驳说:"不能搞绝对平均主义呀!"最怕染上平等的嫌疑。然而这些都是典型的十足废话。因为从没有人主张人人应享有绝对的无限的自由,世界上也从来不存在什么绝对平均主义。这就好像有人主张朝鲜人民应该吃饱饭,马上就有主张向朝鲜学习的人出来反对说:"吃饭也应该是有限的,而不应该一天 24 小时全都用来吃饭,更不应该把肠胃吃坏。""24 小时全都用来吃饭","把肠胃吃坏",是这些先生们替对手预设的愚蠢前提。 

 

自由的限度就是不妨碍他人同等的自由。所谓他人"同等"的自由,就不是主观任意的自由。按照毛泽东先生的逻辑,你有言论自由,我也有限制言论自由的自由。有了你的言论自由,就没有了我限制言论自由的自由;有了我限制言论自由的自由,就没有你的言论自由。这不仅是诡辩,简直就是胡搅蛮缠。但不幸的是这种胡搅蛮缠竟然为许多中国人所认可,奉为法式。毛在这里所犯的逻辑错误就是违背了"他人同等自由"的平等原则。言论自由的前提就是坚决否认任何人具有"限制言论自由的自由"。 

 

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有人说人会笑,动物不会笑;有人说人会制造工具,而动物最多只会使用工具;更深刻的说法则是人会思想而动物不会思想,但谁又能证明动物不会思想呢?尽管不能证明,这些说法却都有一定的道理,然而又都没有说到本质上。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是人有自由意志,而动物没有自由意志,它们的生命都很简单,全都是程序化了的过程。动物的生命都由觅食、生殖、自卫、玩耍这一类功能性的程序组成,其特征在蚂蚁、蜜蜂身上表现最为明显。动物会犯错误,但它们不会犯罪。错误是选择不当的结果,例如野兔触株而死;犯罪却是自由意志的产物,惟人类才有这种"德行"。有人问唐崇荣牧师,上帝为什么不创造不会犯错误不会犯罪的人类呢?他回答说,上帝早就创造了不会犯错误的东西,例如石头、星球。这些东西都没有自由意志,只能在自然规律的支配下运动,因而它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动物会犯错误,但它们不会犯罪。上帝按照自己的样式创造了人,给人以自由意志,有限的人就难免犯错误并且犯罪。但人类既然有自由意志,就要为自己的自由意志负责。近来发生的印度洋海啸,死了30 万人,却没有一个动物死亡,有人认为动物没有犯罪,而人类犯了罪,因而在海啸中受到了惩罚。 

 

人的自由意志包含着表现幼稚和犯错误的自由。小孩子专心致志地画那些幼稚甚至有着许多错误的图画。如果父母把他的笔夺过来,代替他画一幅成熟而漂亮的图画,一定会遭到孩子激烈的反抗。在这里重要的不是图画的好坏,而是孩子的自由意志受到了干预。在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幼稚会变得成熟,人也会通过自己的错误而获得知识。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成熟"不过是僵死,"知识"无非是教条。一切创造性的思想和行为,只能是自由意志的产物。 

 

所有创造性的行为都是没有先例的,因而都含有冒险的成分。人的自由意志都或多或少包含着对于冒险的嗜好。赌博是人的冒险精神的典型表现。赢钱只是赌博的刺 激因素,冒险才是赌博具有的最大吸引力。可以说,没有冒险就没有创造,没有冒险就没有自由。诸葛亮一生谨慎,从不冒险,行军布阵,无懈可击,然而五次北伐败多胜少,无功而返。他的"周密计划"恰恰限制了下属的自由意志,扼杀了军事斗争必不可少的冒险精神,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出奇制胜的机会。 

 

自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只出现了大约300 年的太平时期。而这些太平时期主要是道家思想占据上风的结果。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的政治哲学集中在三句话上:"治大国如烹小鲜。""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指当政者,在上的统治者。当政者越是少折腾,越是无所作为,无所事事,老百姓的自由度就越大,他们的自由意志就越能得到充分的表现, 实现自我教化和自我富足。所谓"无为而无不为",就是在上者管的事越少,在下者可以办成办好的事就越多,直至他们没有什么事情不能办好,达到"无不为"。 道家政治哲学的现代表现形式则是民主政治所体现的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和地方自治。 

 

学习也是这样。中国延续了1400 年的科举考试嬗变为如今的应试教育。应试教育是一种典型的程式化教育,把各种可能的试题都纳入教程,学生只需要死记硬背就可能考出良好成绩。学生的"创造性"仅仅表现在善于将试题归类。而真正的创造性劳动则需要面对那些根本无例可援的崭新课题,要求人的自由意志善于驾驭已有的知识、经验和幻想,驰骋于创造 的天地。中国学生在考试成绩上往往高于美国学生,但走上社会以后的创造精神则难以望人家的项背。自由意志影响所及,绝不是一个思想方法或思维能力的问题,甚至也不是人生态度问题,而直接就是人的心灵结构亦即生命本质问题。半个多世纪来中国流行"工具论",要求每个人都安于作革命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 而以工具论的始作俑者 刘少奇先生提倡最力。当"文革"中刘少奇受到迫害时,那些平时亲切地称他"少奇同志"的人,个个都变成了参预迫害和批判的冷酷无情的工具。如果人们还保留着自由意志,必会有人对他表现出同情和帮助。但有谁见过"齿轮和螺丝钉"同情和帮助过别人? 

 

但是把人变成工具,"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毕竟不符合人的本质,在根本上是违反人性的,因而是注定不能长久的。就拿司法独立来说,从古到今没有一个司法者不倾向于独立办案,而甘心听命于某一上级,哪怕他是权力宝塔尖上的皇帝。《资治通鉴》记述了这么一段史实:这一年( 公元前 177 年 ),张释之担任掌管刑狱的廷尉。皇上( 汉文帝刘恒 )出行路过中渭桥,有一人正从桥下走过,乘舆的马匹受惊,于是派出骑警捉拿,交给廷尉审理。释之报告审判结果:"此人违犯戒严令,应处以罚金。"皇上发怒说:"这个人亲自惊忧了我的马,多亏马性柔和,才没出大事。如果是别的马,岂不使我受伤!而廷尉仅仅处他以罚金!"释之说:"法律是天下公共之物。依法应该如此处理。随便加重处理,是法律对人民失信。当事情发生时,皇上派人把他杀了也就罢了。现在已交给廷尉,廷尉的责任是依法公平审理。倾向一方,天下的执法者皆可以任意减轻或加重处罪,人民就无所措其手足了。请陛下明察。"皇上沉吟了好大一会,说:"廷尉判处正确。" 

 

在皇权专制社会,法律既是统治者意志的表现,也具有天下公器的性质。中国今天的法律还保留着这种"统治者意志"和天下公器混合的性质,只是在"理论"上比 两千年前更下层楼,只片面强调法律代表"统治者的意志"。 刘恒先生这位最高统治者,既可以直接下令杀人,也可以交付司法部门依法律审理。但是案子一旦交到了廷尉张释之手中,他就要坚持司法独立,依法办案,而不使自己的独立意志和法律的社会公器性质曲从皇帝的旨意。张释之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那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意志没有在皇权专制的淫威下丧失。保持着独立人格即自由意志的人,即使在皇权专制制度下,也要坚持法律的天下公器性质和司法独立原则。此一趋势绵绵不可摧毁的根本原因非他,只因为司法独立符合人的本性,而让司法审判听命高居于法律之上的某一特权人物,由于违背人性,因而是注定不得人心也不能长久的。我这几年接触过一些律师和公、检、法部门的朋友,私下倾心而谈,没有一个人不赞成司法独立,没有一个人不反感所谓的"政法委"对司法独立的干预。 

同样,担负着立法重任的"人大常委"和负有行政责任的政府官员,也没有一个人不反感"上边"某种势力对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干涉。对立法、司法、行政的干涉,都是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秘密进行的,绝不自己公开,更不允许他人公开。不是因为这类干预有违宪法,因为有人根本就不学习、不相信宪法,宪法意识之淡薄近乎于无。但人人生而具有的人性,每个人从上帝那里获得的人的自由意志,即使有金钱的捆绑以及权力的腐蚀和愚化,也不可能完全泯灭。这种对他人自由意志的粗暴侵犯反射到侵犯者的心里,使他们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做贼心虚的负罪感。正像林肯所说的那样: "那些剥夺他人自由的人不配享有自由,而且在上帝公正面前,他们也不会长久。"这种无所不在的天道就是干预者不得安生的根本原因。何况干预者并非天生就是 纯粹的干预者,他们也是从行政、司法、立法等部门过来的,也曾是厌恶别人干预而想要保持自由意志的人。某些官员和御用学者尽管千百次地重复"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却永远提不出充分的论据,总是表现得不那么理直气壮。 

 

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的发展,说到底无不是人的自由的扩展。而人权、平等和民主之成为当今人类的普世价值,无论观念上的进步还是制度上的健全,也都是从上帝赋予每个人自由的意志和自由的权利中衍生出来的。 

 

孔子说:"食、色,性也。"但对饮食和异性的需要,并不是人类的特点,而是所有动物的共性,因而不是人性的本质。把人权局限于所谓的"生存权",就是把人贬低到动物的水平。人的本质就是自由,惟有自由权才构成人权的核心。自由权不但必须以生存权为基础,而且本身就包含着信仰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免除匮乏的自由,免除恐惧的自由等等。 

 

而最重要的结论却是 :自由不是一种选择,而是由人性和天道决定的必然。它是不可违抗的。违抗的结果不但对失去自由的人带来灾难,也使剥夺他人自由的人陷入必将受到惩罚的罪恶之中。奴役也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对人性的侮辱和对天道的亵渎。它除了制造痛苦、灾难和罪恶,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人类带来任何好处。因而它的失败和灭亡就是必然的,不可逃遁的。

回复  呵,你好啊,我比较喜欢研究西方哲学,和中西近代史,似乎你该分类的文章是探讨人权,那我就在这问题上和你做个交流吧

   所谓人权,就是人天生就应该拥有的权力和自由,这种权力和自由并不是任何统治者或者任何法律赋予的,而是与生俱来的.相反,统治阶级的权力是来自于公民的,是由公民共同赋予用以维护全国人民自由和权力的一种特殊权力.也就是说,统治阶级本身并不存在任何的权力,他们是经过国民的共同意愿,才被赋予了这种能够用来保护国家,管理国家的职能.曾经看到有些宣传上提到了某某统治阶级给予了人民自由和权力,这不是荒谬吗?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国父先生曾经对于政治作过这样的解释"所谓政,就是人民的事,所谓治就是管理,因而政治就是管理人民的事."换而言之,就是代为处理公民的日常事情,包括他们的安全,财产,自由和权力.  

来我们很有共同语言啊,人权是西方引入的,虽然是西方的,但是产于人类的天性,只是西方发掘了这点,构建了人权文化,产生了民主科学文明,不像中国是极权文化的,他们尊重平等人人,而儒家是不讲究平等的,用鲁迅的话,儒教表面上是礼义廉耻,实质上是吃人的,我不喜欢儒教就是因为这点。

哈哈,实在太好了,原来你也是讨厌儒家思想的,儒家一直都是在奴化国民,满清就是在宣扬儒家思想,从而才能稳固江山几百年,看来我们真的是同道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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